前年7月,从云南来海宁务工的黄某在注射破伤风皮试时,出现抽搐症状并不能言语,后经多家医院治疗无效,被诊断为癔症。黄某与医院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,引发了一场长达18个月的医患纠纷。昨天记者获悉,这场纠纷在海宁多方的努力下,终于有了一个比较圆满的结局。
前年7月5日上午10点左右,从云南来海宁某染整公司务工的黄某因工作不慎,造成右足内侧一个长约15厘米的创口,公司负责人立即陪其前往附近的一家医院救治。医生为其做了伤口处理,开具了破伤风针。但当护士为其注射破伤风皮试时,黄某突然上肢、嘴唇不断抽搐,在大呼一声“头痛”后,就开始胡言乱语,口中不断发出怪声,并出现了神志不清。
这家医院马上送黄某到海宁市人民医院救治,后黄某又先后被送至浙二医院、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、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医院及附属华山医院就诊,均无疗效,被诊断为癔症、多发性神经炎等。
黄某出事时,他的妻子已怀孕5月有余,80岁老母需要赡养,3岁的女儿需要抚养,一家人生活颇为艰苦。面对这种情况,久治不愈的黄某情绪低落,要求医院赔偿各类费用共104.8万元。
事故经嘉兴市医学会医疗技术处、华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和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均不属于医疗事故。但黄某及其家属多次到医院闹事,而医院则认为其行为并无过错,只能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给予一定补助。黄某和医院的纠纷经多次调解未果,一直拖到今年年初仍未解决。
今年1月31日下午,由海宁市府办牵头,海宁市人民法院、信访局、公安局、卫生局及所在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组成协调组到黄某及家属所在地,与其进行沟通与协商。
通过反复协商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:从人道主义出发,充分考虑黄某家庭的实际状况,医院和政府相关部门一次性给予黄某适当的后续医疗、生活求助等费用。至此,这起由就医引发的长达18个月的医患纠纷得到圆满解决。